《史记》中的初创公司薪酬原则

《秦始皇本纪第六》中,李斯关于是否应该分封诸侯,是这样说的:

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,然後属疏远,相攻击如仇雠,诸侯更相诛伐,周天子弗能禁止。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,皆为郡县,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,甚足易制。天下无异意,则安宁之术也。置诸侯不便。

这句话放到今天都适用呢。就是在告诫创业公司,不要随便给员工股份(相当于分封),发钱就够了(即「重赏赐之」),这样有利于创始人团队控制局面(大误)。